7.3萬名高風險駕駛強製換發「1到6年短期駕照」 10月上路

7.3萬名高風險駕駛強製換發「1到6年短期駕照」 10月上路

▲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新製 ,預計10月實施上路。(示意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

為汰除不適任駕駛,交通部重新修法,嚴重違規者強製換發1至6年的短期駕照,且有6年觀察期,其中吊銷駕照者期滿換發2年駕照,吊扣駕照1年以上換發3年駕照,吊扣1年以下換發6年駕照,估7.3萬人受影響,交通部今(11日)表示,預計7月完成修正,10月起實施上路。

交通部指出,2013年7月1日起新領或已領有之各類普通駕駛執照者,除年滿75歲駕駛人應每3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外,其餘免再每6年定期換照。但為加強較高風險駕駛人管理,將按其違規程度分級核發或換發較短效期的駕照。

交通部重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正草案,規定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者、受吊銷駕照處分重新考照者、受吊扣駕照處分1年以上或吊扣未達1年者,將分彆核發或換發1年、2年、3年或6年駕駛執照。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說明,高風險駕駛人換發短期駕照新製。(圖/記者蔡亞樺攝)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說,駕駛人在期間內沒有再受吊扣駕駛執照處分,才能依規定換發駕駛執照有效期間到75歲,預計7月完成修正,宣導3個月後施行。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專門委員趙晉瑋補充說明,原本重大交通違規的駕駛被判處終身不得考領駕照或吊銷駕照者,釋憲後確定違憲,因此改以短期駕照並有6年觀察期,期間都沒有再違規,才能恢複領取一般駕照到75歲。

此外,交通部表示,年滿75歲高齡駕駛人,依現行規定每3年定期換照,如其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核發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6年觀察期內仍應每2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